天不可违
我如大多数中国人一样,并不真正虔信某尊神。尽管如此,我还是愿意接受某个最高主宰的庇佑与约束,通常将其名之曰“天”。如众所周知,中国人之敬仰“天理”、“天意”、“天道”,几乎是古今无别。认可“天不可违”,实在是中国人的幸运,也是守住人性的最后一道防线。不过,今天这道防线不幸已经千疮百孔,其破坏者就是那个似乎比“天理”更强大的东西,它就是世人仰之如神的利益;尤其是所谓“国家利益”或者“人民利益”。
近年的头号大案无疑是江苏丰县的“铁链女”案。对于此案的是非正在形成某些共识之际,独持异议的某作家突然高调发声:倘若禁绝贩妻,岂不让一些村落绝种?这些村落的存续,当然是巨大的利益,而且是神圣的人民利益。我不知道,这种利益与禁绝“贩妻”有什么因果关系。我只是肯定:“不能贩妻”就是一条天理!我坚信,所有人都得认了这条天理。在这种天理面前,任何利益,哪怕是“人民利益”都得让路,这叫做“天不可违”!认可了这一类的“天不可违”,现代史上的许多争执,或许会不解自消。
人命关天
与其展开对天理的高谈阔论,我宁可首先举一条最难遭到反对的天理,这就是“人命关天”!
“人命关天”真是天理吗?恐怕也不能太自信,真要认真计较起来,也未必没有争论。我记得曾经有一个这样的故事:某少年因扑灭山火而牺牲了;就在媒体准备大张旗鼓褒奖宣传之际,有学者提出异议:不能鼓励少年去冒此风险,毕竟生命无价啊,岂能用一片免于焚毁的山中茅草换得来?这就引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,最后似乎强调生命要紧的观点占了上风。这样,“人命关天”就被认可为不可撼动的硬道理了;再升格一点点,岂不就是天理?
尽管如此,其实我心中并不踏实。平心而论,“人命关天”也没有什么特别深刻之处,只不过是很平常的道理,倒不如径称“常理”更好。如果在“升格”为天理之后,能大大提升其影响力,因而扩大其社会效果,那么还真值得庆贺!我甚至认为,认定“人命关天”一类的“常理”为天理,是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批最重要的精神成果!其重要性未必低于“联产承包”之类的改革成果。
且不说,“人命关天”终于成了毫无争议的定论;就是能够对它进行争论这件事,也值得高度赞许。试回顾一下极左年代,只要事关某种“集体利益”,哪怕是小到某个生产队的利益,对之付出牺牲都是不容争论的。这类争论的出现,恰恰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,一个新时代的开始!
那个刚刚结束的旧时代,就如今天的朝鲜一样,是一个奇葩的“英雄时代”,它有不可胜数的英雄故事,至今还记得不少:
闻名全国的草原英雄小姐妹,冒着生命危险从暴风雪中救出了生产队的羊群。
四川的少年英雄刘文学,为了保护生产队的辣椒,不惜牺牲生命!这个故事被编入了当时的小学教材。
当山洪爆发时,当年的知识青年毫不犹豫地纵身跳进急流中,去抢救集体财产,诸如一根木头、一只牲口、一件农具……。
这样的故事要多少有多少,你未必肯继续听下去。我还要强调的是,那个时代的青少年,无不被这类故事感动得稀里哗啦!
今天回顾起来,不能不惊叹这样一个“英雄时代”,能够如此轻易地“英雄辈出”!在这些英雄面前,生命隐退了,“人命关天”更加隐退了!这些都让人不寒而栗,也让人不能不联想起“为了一颗金日成像章而死”的朝鲜故事。同为“英雄时代”的两个国度,哪个更可爱呢?
需要公理
今天,当然已经无需去争论:是否值得以生命去保护一根木头、一片草地、甚至一枚像章。但仍然会不免其他争论,并非事关科学真理,而只是是否应坚持某些常识。例如:公民有说话的权利吗?能够议论某个公权力吗?任何公权力都是历史的选择吗?官员的话都不容争辩吗?
不需要任何特别的智商就可以断言,这些都是明如白昼的常识。如果为这类常识而争论,你会觉得很无谓。面对这种情况,或许你不免会生出一种希望:人类应当确认一些人人认可、永无争论的道理,它们就是所谓公理。一条公理一旦被普遍确认,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;在这种精神力量面前,即使是最专横的统治者——你想到某三胖了吗——也不能不退避三舍。
“公理”的观念并不属于我们的国粹。但它一旦传入中土之后,就得到国人——至少是一部分先进国人——的高度认可。
我至今都清晰地记得那个编入了教材的“五四”故事:1919年正是国家多事之秋,高涨的学生运动推动中国朝野“外争国权内惩国贼”。当某些“国权”终于被巴黎和会承认时,庆祝胜利的中国学生打出的标语正是:公理致胜!我相信,在那种场合,没有比“公理致胜”更好的表达了。我也相信,凡受过“五四”洗礼的人,不可能不理解“公理”意味着什么。只有当离开“五四”那一具体情境,更一般地谈论“公理”时,人们才想到是否要界定公理。
真的,需要界定公理是什么吗?
凡具有中学以上教育程度的人,都不会认为自己不知道“何谓公理”。但恰恰是大多数人,并不确切知道“何谓公理”。
最被广泛知道的,是来自中学教育的“几何公理”。但只有不多的人才知道,“几何公理”不同于现代所理解的“科学公理”;而“科学公理”又不同于今天大众所理解的公理。可见,至少有三种意义的公理,其中每一种都有其重要性。不过,此处只对最后一种意义的公理感兴趣,下面就不加修饰地简称为公理。
简言之,公理就是公认之理;这意味着,它在文明人类中获得最普遍的认可。例如,“国家主权不容侵犯”就是一条公理,正是基于这一公理,“五四”人才那样理直气壮地“外争国权”;今天的绝大多数国家才理直气壮地支持乌克兰抵抗侵略。
如果说,科学公理只是划分了科学与谬误的区别,那么此处所说的公理则界定了文明与野蛮的分野。在这个意义上,不能不承认,对大众而言,公理比科学公理的意义更大。无论在五四年代的北京街头还是在今天的乌克兰,打出“公理致胜”的旗号都会震撼人心,这是文明战胜野蛮啊!如果你推出的只是某个科学公理,固然也会得到广泛支持,但反应多半会平淡得多。
公理即天理
公理的力量在于其神圣性;而神圣性则源于普遍的认可。凡属神圣的东西,就不能让其俗体凡胎,而应寓于某种神圣的表达中,而迄今最理想的表达,似乎就是“寓之于天”了。从字面上看,这当然纯粹是一种中国式的表达;如果一定要联系于某种西方表达,那么不妨与“寓之于上帝”这种表达相对照,可以说两者异曲同工。
“寓之于天”的理岂不就是天理!这样,就不妨承认:
公理即天理;违背公理就是“逆天而行”!
我不是有神论者,在对待神的问题上,我遵循孔夫子,即不置可否,“祭神如神在”!但即便如此,我同时也主张“头上三尺有神明”,这对于任何“欲行不义”之人,都有巨大的震慑力!上面对神所说的一切,自然也适用于“天”。
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,公理也是常理——普遍认可的东西岂非常理!这样,同一个东西,就被区分为常理——公理——天理;这就是中国式的“三位一体”!从最平常的常理,进而到达呈现某种威严的公理,最后上升为最具神圣性的天理,似乎完成了某种提升。但我宁可强调,从逻辑上说,三者是一回事,并无高下之分;但从人们的感受说来,就不完全一样了。
人毕竟是一种具有灵感的动物,不能仅仅被逻辑打动。中国人之不断叩问苍天,也许于论理无补,但于心灵而言,却不能不说作用巨大。一旦你在信誓旦旦之时,奋力喊出那一声“天理何在”!人们就不能不相信,你已经在苍天之前庄严起誓,那种分量,已经非简单的就事论事可比了!
当诸葛亮用火攻烧了“藤萝国”的兵营,为这种灭绝性的罪行而歉疚时,大呼自己“要遭天谴”,这种深沉的悔罪,不必问他是否相信上天真的有知!当刘少奇面对数千万饿殍,沉重地发出那一声“人相食要上书”!他对上天的敬畏,就已经历历在目,甚至不必拷问他是否真的信天。当刘伯承在观看战争电影时,看到双方士兵的尸体堆积如山,根本就没有那种丰功伟绩的快意,而是深深地为无数农民子弟埋骨异乡而悲哀!他无法再面对这种场面,不能自禁地立即关掉电视机!此时此刻,他的悲天悯人是类似于诸葛亮,还是更类似于刘少奇?他领悟到了某种天意吗?
一旦将天理联系于社会、生命与人生,它就不再是一个毫无生气的逻辑命题,而是事关千千万万人的生死祸福!
目标手段之间
提出“天不可违”这一要求,已经意味着,至少对一部分人来说,“违天而行”不仅不是禁忌,而且已经成了常态。但在名义上,这些人还是遵守着“天理”,只是在实际上违背罢了。这就意味着,理论与现实,或者原则与行动分离了;这种分离,在逻辑上可归结为目标与手段的分离:在理论上坚持高大上的目标,而为实现这种目标,可以不择手段,而且总是以其目标的崇高来为手段的卑污辩护。
目标与手段的分离,就该是一种常态吗?
如果考诸历史与现实,或许不得不说:大抵如此!但若考诸天理良心,则只能承认:不应如此!如何解脱这一沉重的矛盾呢?
在找到出路之前,不妨首先梳理一下思路。容易注意到,确立目标与手段的依据是完全不一样的。目标固然是光彩夺目的东西,但在其光鲜的外表之下,人们实际注视与关切的,终究不过是利益而已,无论这种利益经过精心包装之后,变得如何超凡脱俗、崇高伟大,终究是服务于某个群体乃至个人,从而被彻底地鄙俗化了;唯因其鄙俗化,才不能不包装得更加堂皇,以此得到心灵的安慰。
另一方面,从一开始,手段就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东西,它不过是供驱使的工具而已,不仅无需崇高的形象,甚至不必局限于某个禁区。对于手段的选择,在至上的意义上,就是功利上的考虑:如何最有效而已;在至下的意义上,那就仅仅是不违禁罢了。
无论是目标的确定,还是选择手段时的功利考虑,通常都不是问题,至少不是时时萦绕于心的问题。于是,剩下来的只是一件事:在选择手段时何以做到不违禁呢?
该禁止哪些行为?就不必假装不知道了!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,已经准备好了这一切,而且也向所有人宣告了这一切,除了白痴与恶徒之外无人不知!大多数人肯定明如白昼地知道下面这个禁单:
残害忠良,滥杀无辜,嫉贤妒能,构陷才俊,贪天之功,欺世盗名,德不配位,尸位素餐,无事折腾,荼毒天下……。
普天之下,能够仅仅凭借个人理性禁绝这些的,恐怕难有几人;即使是聪慧明哲之人,都难以自律。除了自律之外,能够用来规范世人的,就只剩下两样东西了:天道与良心。
首先是诉诸良心,因为它离你最近,它实际上每日都伴随着你,但仍然无法阻止你背弃它,没有任何你不能不受其约束的力量,可以阻止你背弃良心。当你坚守良心的时候,良心能够给予你巨大的力量去克服艰难险阻;而在你试图抛弃良心的时候,良心将毫无抵抗力,任凭你践踏蹂躏。
守在最后这道防线上的,就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天道了!我们花了一整篇文章来谈论它、观察它,也没有少肯定它、讴歌它。在这个关节处,它能管用吗?它将帮助你“禁所要禁”吗?天道真有力量管住你那只伸向忠良的手,不让你滥加伤害吗?在你快要陷入伤天害理的泥淖之际,天理能帮助你脱离污秽吗?
对所有这一切,我都信心满满!并非我有能力沟通上天,也不是我发现了与上天发生感应的渠道——我也不相信今天的人类还有这种能力。我唯一凭借的就是人类文明已有经验所提供的信心,这种信心来自历史,也来自现实。历史与现实的提示可以概括为一句话:
顺天道者理应多福,逆天道者必遭天谴!